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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一3000万集体煤田被转让给私人 法人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47 重庆商报

  在承包人、法人代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奉节县朱衣镇政府竟一纸协议把包括他的煤厂在内的近1.2平方公里的集体煤田转让给了他人。奇怪的是连当时的镇长也不知情,日前,奉节县检察机关已就此展开调查。

  转包3年 到期无法收回

  1993年,陈切文与奉节县朱衣镇乡镇企业办公室签订合同,约定由陈切文承包朱衣镇煤厂“二井”和“三井”,直至两矿井无煤矿自然关闭为止。1998年,因前期投入过多,资金周转困难,陈切文将其转包给古某经营,但转包到期后,古某一直拒绝陈切文收回煤厂。

  2003年年底,陈切文才听说自己的煤厂已于几个月前被人变卖给私人企业。他立即向时任工商所长的张兵核实,对方明确告诉他:朱衣煤厂经改制,现已更名为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

  一纸协议 集体煤田转让

  煤厂改制的通行证是盖有朱衣镇政府公章的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指出:因煤厂资不抵债,镇政府将其转让给煤厂全体职工,受让方签字的职工代表是杨华,但他并不是煤厂职工。

  2003年9月,杨华凭借这一纸协议,在县国土局办理了《采矿权出让合同》,此后又在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了各种手续,成立了法人代表为唐文章的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杨华称,他是在2003年5月30日花72万元从古某手中买下“三井”,并在2004年6月向奉节县国土局申请扩建,又缴纳了近60万的各种费用,然后取得了合法手续。至于出现和镇政府签协议,则是因原来陈切文是以镇政府名义私人经营,后来为了办证方便才让古某去弄了一份这样的协议。

  煤厂转让 前镇长不知情

  朱衣镇镇长常本权说,目前镇政府欠债约3000万。既然如此,镇政府为什么要把储量超过11万吨、价值超过3000万的煤田无条件转让给私人经营呢?常镇长表示这涉及前任政府的问题,他不好处理,现在他的首要工作是还债。

  前镇长刘次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朱衣镇煤厂是否转让他并不知情。

  “三证”齐全 工商就可办证

  “工商只颁发营业执照,不管其权属问题,”奉节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科郑科长称,煤厂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必须“三证”齐全,包括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许可证。郑科长认为,企业完全可能提供虚假的信息材料,但因工商无法核实,所以只要这“三证”没问题就为其办理企业登记。同时,从办采矿和生产许可证到办好营业执照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奉节县检察院侦查科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记者 方有成 陈祖凤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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