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实现环境标志国际互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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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从25日起,凡在中国境内申请“澳大利亚环境标志”的产品,可直接向中国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接受认证;同时,凡申请“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也可直接向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协会提出申请并接受认证。 25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环境标志协会在北京签署了《中澳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这也是我国首次实现环境标志国际互认。
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商标,可表明某一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实施环境标志国际互认已成为全球环保行动计划新的发展趋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