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抚顺警察买卖赃车案 省公安厅公开检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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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6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在通报查处抚顺市公安局民警购销赃车案件的情况时,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月先诚恳地说,“我代表省厅党委、代表李文喜厅长向公安部、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全省人民作深刻检讨!” 去年11月,本溪市公安机关侦破了“3·13系列盗车案”,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刑警张永军因为参与这个特大盗车团伙,收购、销售赃车,被依法逮捕。除了张永军之外,抚
与此同时,涉案民警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抚顺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计23人被追究了党政责任。 辽宁省公安厅认定,这起抚顺民警张永军参与特大盗车团伙买赃销赃犯罪、20名民警涉嫌购买、转卖赃车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我省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针对这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同时决定,从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安机关的警务用车、民警个人拥有车辆进行清查,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车辆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公安机关及民警购买、使用盗抢车辆的问题,有效遏制民警在车辆购买、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2004年11月,本溪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系列盗车案,查获一个特大盗车团伙。其中,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的刑警张永军因为参与这个盗车团伙,收购、销售赃车,被依法逮捕。随着案件的深入,另有20名民警涉嫌购买、使用或介绍购买赃车的问题暴露出来。 得知这一情况后,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直接过问此事。11月29日,公安厅派出了以厅纪委书记白月先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 12月6日,省公安厅接到中央政法委领导和公安部领导对此案的批示。随后,辽宁省委、省政法委领导也相继作出了批示,要求尽快查清全案,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经查,从2003年9月开始,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公安分局刑警张永军通过当地汽车修理厂业主赵飞介绍,与盗车犯罪团伙结识,自称是沈阳某公司的经理,采取电话联系,预约地点,以双方不见面的方式交易赃车。在该团伙共计盗窃的64台车辆中,张永军收购、销售、窝藏的赃车达31辆,从中获利24万多元。除张永军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2名工人涉嫌购买、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3辆。其中,15辆直接来自张永军手中,另外有8辆是从社会其他涉案人员手中购买的。目前,所有的赃车已经全部缴回。 辽宁省公安厅决定,从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车辆问题的专项整治。(靳室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