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引入“淘汰制” 民警不合格将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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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47 新华网 | ||||||||
民警在大练兵中两次待岗培训仍不合格将被辞退。这一“淘汰制”无疑使江苏警方又一次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江苏省公安厅在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大练兵活动的意见中实行学分制。学分制分段实施,第一、第二年,民警分别掌握基本规范动作和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第三年要求民警熟练掌握岗位应知应会,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能手。学分采取百分制,当年所有单项考
江苏省公安厅还规定,处、科(所队)级领导第一次待岗培训后考评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免职。民警合格率作为所在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合格率在85%以上的单位,大练兵活动方可转入下一阶段,未达到85%的,取消单位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未达到半数的,建议对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免职。(完)(来源: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