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针刺女要搬离伤心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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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4 新文化报 | ||||||||
《钢针刺女友全身百余字》续 本报白山讯(记者卢红)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某(化名)因向男友栗某(化名)提出分手,栗某竟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某强行囚禁3个月,还用缝衣针蘸墨水强行在刘某身上刺下百余字(本报曾做连续报道)。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同时,也给受害人刘某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刘某决定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生活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刘某家。“多希望这是一场噩梦,但身上的伤痕却告诉我这是残酷的现实。”刘某说,现在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法律能严惩栗某,等案件审理终结了,她就和父母搬走,再也不回这个充满噩梦的地方了。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