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针刺女要搬离伤心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4 新文化报

  《钢针刺女友全身百余字》续

  本报白山讯(记者卢红)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某(化名)因向男友栗某(化名)提出分手,栗某竟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某强行囚禁3个月,还用缝衣针蘸墨水强行在刘某身上刺下百余字(本报曾做连续报道)。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同时,也给受害人刘某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刘某决定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生活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刘某家。“多希望这是一场噩梦,但身上的伤痕却告诉我这是残酷的现实。”刘某说,现在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法律能严惩栗某,等案件审理终结了,她就和父母搬走,再也不回这个充满噩梦的地方了。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