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亟待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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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7 济南时报 | ||||||||
应邀嘉宾:吕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党群办副主任、致公党济南市委副主委) 姜宁(济南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编辑、民盟济南市委常委) 话题由头:暴雨给我们这座城市留下太多记忆。去年8月10日的那场暴雨,我市最深处
亲历:他们眼中的“惊人场面” 吕健:去年8月10日的那场暴雨过后,“公交成渡船,‘海’中捞乘客”,以及“沙堤难挡水,大院成汪洋”的亲身感受,现在回想起来,历历在目。 姜宁:每当济南遇到中到大雨,城区很多路段积水严重,根据气象资料显示,周期性的丰水期即将到来,济南今年乃至今后几年有可能会遇到大的洪水。 探究:“水患”根源到底在哪里 吕健:我们致公党济南市委成立了调研小组,用半年多的时间来探索其中的问题。原因:一是由于城市防洪设施管理中存在着管理权与执法权不统一的情况,市区内防洪设施被侵占、损坏的现象得不到遏制和处罚。二是城市建设长期以来没有很好结合我市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自然地势特点,忽视了天然的洪水滞蓄地带,加重了小清河的泄洪压力。三是小清河淤积严重,防汛功能大大减弱。此外,济南排水管网建设落后,城市地面硬化率不断提高,也是造成济南市区内涝日益加重的重要原因。 姜宁:行洪河渠不通畅,根源在于河渠被挤占、堵塞。规划管理城市建设,不能只重视地面,不重视地下;只注重当前,不注重长远的想法。 思考:立法已是刻不容缓 吕健:如何做好防洪排涝是一个城市生存的“大计”,对此进行立法很有必要。我市目前已草拟了《济南市排水管理办法》,但从草稿到正式法规,需各方面给予充分重视,力求早日出台。 姜宁:我发现,对河渠中搞非法建筑的行为进行彻底查处目前还比较艰难,为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以为应该尽快立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建议:几点措施配合立法 吕健:在对防洪排涝进行地方立法的同时,政府还要积极采取几项措施: 一、实现城市防洪设施管理权与执法权的统一。二、城市建设与防洪规划应同步发展。三、治理小清河要多管齐下。四、加快实施“北湖”规划。五、加大防汛资金投入。 姜宁:要在立法中确定执法主体,这样有利于对乱占河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再就是,处罚措施一定要明细,这样才能收到实际效果。 (记者 邵显亭 鞠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