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商标大战风云再起 购物中心要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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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9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明安)看了昨日本报A1版报道《“鳄鱼”大战殃及武汉商家》之后,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向东致电本报,为新加坡“鳄鱼”鸣冤。他告诉记者,一审败了官司的购物中心已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中,市中级法院认为:购物中心销售的卡帝乐鳄鱼商品侵犯了法国“鳄鱼”的商标专用权。由于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购物中心被判赔法国“鳄鱼”23万。
作为购物中心的代理人,向东说,新加坡卡帝乐鳄鱼本身也是全球知名品牌,“它无意侵谁的权。”在被控侵权的商品上,的确有一个“鳄鱼”标记,但其头向左,而法国“鳄鱼”的头则朝右。更进一步,两个“鳄鱼”标记在具体的构图上均不一样。该购物中心专柜所售的卡帝乐鳄鱼没有侵权,而且进货渠道正规,不应当承担所谓的赔偿责任。因此,购物中心已正式上诉。 专家指出,本案的核心是法国、新加坡两条“鳄鱼”之间的商标之争。双方在汉的商标战已进入“第二集”。(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