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春运期间乱涨价最高罚款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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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月26日消息(记者陈代泽)重庆市1月25日宣布,春运期间,重庆市各客运单位不准乱涨价、乱收费、强行搭售保险,一经举报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决不软手。 重庆市规定,对乱涨价、乱收费的违规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有明码标价的,除没收违法
据了解,每到春运期间,重庆的车站、码头、机场、停车场及客运车辆乱涨价、乱收费相当突出。涨价形式五花八门:有的擅自提高票价、有的混淆车辆等级变相提高票价、有的不执行分段票价、有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 重庆市物价局1月25号在重庆火车站召开春运期间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告诫会。告诫会要求各客运单位、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票价及浮运幅度、浮运时间及浮运范围,对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严格遵守保险自愿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