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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用我的人物要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5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在日前结束的新浪原创文学大赛中,虽然重量级评委金庸先生未能出席颁奖现场,但他通过录像表达了对此次活动的看法。而其中他着重谈的,竟是批评很多原创文学存在抄袭现象。

  金庸先生接受新浪网采访时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
。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马上要付钱的。”他称,在周星驰的电影《功夫》中,因为影片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这些人物,因此周星驰每用一次就付一万港币。

  他指出,人物借用有两种:有一种不是任何人创造的,这种人物是没有版权的,比如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假如是某一个作者独创的,谁使用了就要付版权费。他同时寄语所有的原创文学作者:“做什么事情都要独立思考,不要去抄袭人家。你抄袭金庸不可以,抄鲁迅也不可以,你自己没有独创性就不要写文章了,只好去做其他事情。”赵明宇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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