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立法听证”一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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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2:45 法制晚报 | ||||||||
据昨日《法制晚报》报道: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多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并在立法过程中,选取一部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进行立法听证。此报道似在赞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听证的亲民之举,然而市人大常委会仅选择其中一部举行立法听证,却让笔者感觉“不过瘾”。 我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
还有网络呢。现在立法大多会在网上征求意见。编者 作者:任庆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