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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吃,同住。同偷?同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2:53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首席记者冯文战通讯员董绍峰)4名专门盗窃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一起盗窃,还把得到的赃款交一个人保管,用作共同吃饭、租房和上网等费用支出,真称得上是同偷、同吃、同住、同玩。1月25日,他们又同时被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刑事拘留,又得了个“同拘”“美名”。

  1月21日晚10时,三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金刚堰十三冶宿舍时,发现有4名男子形迹可
疑,遂上前盘查,当场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钥匙一把。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邢某(男,26岁),郭某(男,18岁)等4人自2004年10月份以来,在新建路、十三冶宿舍、金刚堰宿舍、重机宿舍等地大肆盗窃自行车20余辆,所得赃款全由犯罪嫌疑人邢某保管和调度。(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张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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