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吃,同住。同偷?同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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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2:53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首席记者冯文战通讯员董绍峰)4名专门盗窃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一起盗窃,还把得到的赃款交一个人保管,用作共同吃饭、租房和上网等费用支出,真称得上是同偷、同吃、同住、同玩。1月25日,他们又同时被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刑事拘留,又得了个“同拘”“美名”。 1月21日晚10时,三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金刚堰十三冶宿舍时,发现有4名男子形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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