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名警察买卖赃车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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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3:01 北京晨报 | ||||||||
辽宁省公安厅公开检讨 晨报沈阳专讯“我代表省厅党委、代表李文喜厅长向公安部、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全省人民作深刻检讨!”前天,在通报查处抚顺市公安局民警购销赃车案件的情况时,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月先诚恳地说。
去年11月,本溪市公安机关侦破了“3·13”系列盗车案,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刑警张永军因为参与这个特大盗车团伙,收购、销售赃车,被依法逮捕。除了张永军之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2名工人涉案。与此同时,涉案民警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抚顺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计23人被追究了党政责任。 针对这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同时决定,从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安机关的警务用车、民警个人拥有车辆进行清查,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车辆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公安机关及民警购买、使用盗抢车辆的问题,有效遏制民警在车辆购买、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辽沈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