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执行通知书误投30万赔偿吓坏老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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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4:3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门君诚)最近,一张30万元的荣昌县法院执行通知书,让家住巴南区木洞镇中江村的农民何平着实吃了一惊。 何平昨天说:“20日上午,一封我父亲何绍洲的挂号信,是由荣昌县法院寄来的传票和法院执行通知书,送到我父亲手中。”信的内容是因承包合同一案,要求何绍洲和另外一个叫唐绪平的人,27日上午9时到荣昌法院执行庭接受询问;同时执行通知书要求两人应履行
何绍洲被吓得不知所措。他在家务了一辈子的农,小学文化程度,为人老实憨厚,从没有出去承包工程。 记者看到这封挂号信,信的封面收件人看似“何绍洲”,被传人似是“何绍洲”和“唐绪平”。 随后,记者立即与该传票的签发人———荣昌县法院执行庭法官张忠取得联系,据张忠讲,这张传票和执行通知书确系他们承办,但“何绍洲”应为“何绍训”,不是目前信件持有人75岁的何绍洲,“我和何绍训通过电话,他应该是个壮年,不会是70多岁。” 对于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实在难以辨认,误投他人,记者找到当时送信的木洞邮政支局的邮递员杨勇,据杨勇介绍,他们一直以为就是何绍洲,而且有人替他在收件单上签了名,杨勇还拿出了当天的收件签单。 昨天下午,记者又了解到,中江村确有一个名叫何绍训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