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拟废止在京务工经商取消“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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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4: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26日消息1995年7月实施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有望今年退出历史舞台。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人员介绍,市政府提交的今年立法计划包括废止该条例。 该条例对外来人员在京务工经商设置了一些“门槛”,如未取得《暂住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人员表示,即使将来废止该条例,也并不意味着暂住证会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