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向非公企业优秀党员发放荣誉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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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8:02 扬子晚报 | ||||||||
日前,姜堰市在姜堰镇、淤溪镇和张甸镇试点非公企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津贴制度,由基层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各拿出50%%的资金,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该制度规定,由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合生产经营任务,根据党员所在岗位要求、党内职责,制定党员发挥作用百分考核细则,按月进行考核。每月底由党员自我评定,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党支部审定后于下月初张榜公布。对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每月发放荣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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