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曝“家丑” 民警购销赃车被追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8:14 法制日报 | ||||||||
辽宁公安自曝“家丑” 民警购销赃车案处理结果公布 21名民警被查处23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本报沈阳1月26日电(记者霍仕明张国强)“这起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对此,辽宁省公安厅机关负有责任,在管理指导、队伍督促方面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我代表省厅党委、代表李文喜厅长向公安部、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全省人民作深刻检讨!”这是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月先,在昨天通报该省一起民警购销赃车案件查处情况时的坦率之言。 去年11月,本溪市公安机关在侦破的一起系列盗车案中查出,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刑警张永军参与了这个特大盗车团伙,且案情重大。辽宁省公安厅得知这一情况后,厅长李文喜非常重视,直接过问此事。并于11月29日,公安厅派出了以厅纪委书记白月先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 经查,从2003年9月开始,张永军通过当地汽车修理厂业主赵飞介绍,与盗车犯罪团伙结识,自称是沈阳某公司的经理,采取电话联系,预约地点,以双方不见面的方式交易赃车。在该团伙共计盗窃的64台车辆中,张永军收购、销售、窝藏的赃车达31辆,从中获利24万多元。除张永军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两名工人涉嫌购买、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3辆。其中,15辆直接来自张永军手中,另外有8辆是从社会其他涉案人员手中购买的。 目前,所有的赃车已经全部缴回。张永军目前已经被逮捕,并被开除党籍、公职。其他涉案的20名民警中,有3名被刑事拘留,6人被取保候审。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同时也对这9人作出了辞退的决定。另外11名涉案民警正在接受进一步的审理。 与此案有关的领导也受到了责任追究,抚顺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组长等3名领导已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的程序。此外,包括原抚顺市新抚区公安分局局长、政委在内,涉案民警所在单位的20名领导也被追究了责任。目前,抚顺市纪委、监察局正在对此进行处理。 针对这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决定,从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安机关的警务用车、民警个人拥有车辆进行清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