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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途中再次撞人 定陶县一司机获刑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8:59 大众网

  本报定陶1月26日讯(通讯员何利军邓海防记者黄体军)定陶县马集镇时寨行政村村民赵某,驾车将一人撞倒后逃逸,在逃逸途中又将另外一人撞倒,造成两人死亡。逃亡两年后,终于被定陶警方从南京抓捕归案。近日,定陶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

  2002年9月19日16时许,赵某驾驶农用机动三轮车至定陶县某制衣公司门口东侧时,将
李某撞倒后驾车逃逸,在逃逸途中,又将任某挂倒并拖出160余米,造成李某、任某两人死亡。后经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陶县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办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致一人死亡后,为逃避法律追究,不顾群众拦截、叫喊,高速行驶,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又将一人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赵某在1993年9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定陶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8年1月5日被减刑释放,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新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该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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