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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捐款物去了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06 南方日报

  百姓询问——

  所捐款物去了哪里?

  10位代表建言:尽快制订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 传递民声

  读者来电

  昨天,家住广州番禺的阿红拨通本报驻两会记者手机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我们老百姓做慈善的钱究竟有多少真的到了需要者的手上。”

  刚给东南亚海啸受灾人民捐了1000元的阿红告诉记者,她和她身边的朋友从来都不给常规慈善机构捐款,不是心疼钱,而是怕肥了某些不法人员的“钱包”。这次之所以捐钱给东南亚人民,是因为媒体都紧“盯”着这件事,因而不太担心。阿红提议:“平时也有困难群体需要我们帮助,代表们能不能建议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让我们捐得更放心、帮得更舒心?”

  “这些声音正告诉我们,社会的公益事业急需依法管理。”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第二汽车公司副总经理雷胜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职能以外的许多事务亦随之企业化、市场化运作。但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这些事务的操作,尤其是公益事业面临被边缘化的局面。

  “再不规范,公益事业就会陷入恶性循环。”雷胜说。

  公众担心“好心钱”流失不无道理

  “每逢重大的灾难事故,全国上下都无比踊跃捐资赠物,显示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但其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雷胜举例,“有人利用网站假冒中华慈善总会骗取捐赠款,还有人利用短信骗人,妄图借捐款名义大发不义财等等。这些行为能不让公众担心吗?”

  为什么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我们在谴责不道德行为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思我们的制度够不够完善?雷胜回答得很精要——“一样米养百样人”,在利益面前不能保证的“公义”,就要靠“制度”来保障。然而,多次出现的腐败工程、欺骗敲诈案件,就说明我们的法规存在“漏洞”,让“私心”“有机可乘”。

  他顺势就抛出一列问题:开展慈善工作的税收有没有明文限制?从事公益事业时是否存在透明机制?残疾人的权益是怎样保障的……“这些问题不规范起来,公众因担心‘好心钱’不知所踪而‘冷漠’起来就不无道理了。”雷胜说。

  广东先走一步借鉴国外建法规

  广东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不能拉后腿,而且还要“先走一步”,让拥有“扶弱济困”传统美德的“好心人”建立信心,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为此,雷胜等10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订<广东省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希望更完善的公益事业发展机制能在广东率先建立起来,并给国内公益事业的发展带来启迪。

  据介绍,由于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都由政府或国有单位包揽,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上才出现了许多志愿救助的个人和群体。“这种志愿事业,离不开健全的法制环境,而且,新型的公益事业在目的、意义、组织形式等方面都与以往有所不同。这一切都对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要求。”雷胜说。

  他介绍,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都能为我们提供宝贵经验,在政策上严格控制慈善事业的资金流向等等。“我们可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规范我省公益事业的发展,尽快制订《广东省公益事业管理条例》,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雷胜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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