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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症”的文化批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07 南方日报

  女性观察

  王宏维

  “厌女症”(misogyny)?

  也许这是一般中国人并不熟悉的说法。但是“厌女症”所包含的内容却是国人再熟悉不过的了。在父权制话语中,对女性最具侮辱性的称呼莫过于“贱货”。还有一句被标为“国骂”的“他妈的”,则把无数中国人的母亲都直接了当地作为辱骂的对象。显然,在对中华文明的现代传承与光大发扬中,对掺杂于其中的那些“厌女症”的顽劣成分,毫无疑问是必须彻底批判和清除的。

  首先,“厌女症”集中体现为一种权力话语,即以语言和谈论的方式对女性的人格进行大肆贬低,表现的是父权制对女性的极度蔑视。在许多典籍中,女性被描绘成愚蠢、只求官能满足,情感幼稚、喜怒无常,不能节制、喜好性事,精于欺骗、狡诈,易堕落等等。这些似乎都是女性与生俱来的缺陷,也成为女性天生比男性低级的根据。当然,做这样描绘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等级秩序,巩固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在中国的语言和文字中,“厌女症”的例证绝非鲜见。如在中国封建社会,婴儿一旦降生,便立即有了性别等级的区分,若生的是个男孩,便是“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珍贵的美玉)”,而女孩是“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瓦制的线捻)。东汉才女班昭对此的解释是,女人一生下地,即给她如此这般的教训,是为了“使她将来永不致有出位之思”,即明白自己是个“主下之人”。显然,“璋”、“瓦”之分亦即男贵女贱之分。延至今日,偶尔还可见有人因生子而在家户门上贴出“弄璋之喜”,相反却不会有贴出“弄瓦之喜”的。这充分表明了,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厌恶女性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女子卑贱,既不能承宗启后,又要勤加管教约束,一有错误就是父母祖宗的羞辱,谁又愿意生女孩呢?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绝大多数女性一出生就遭人厌恶,民间流传的说法是:“生男如虎,生女如鼠”。

  这种对女性的厌恶,还表现为在父权制文化统治下,对女性的“物化”的推进,并逐渐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女性是“货”、是“物”,不仅仅体现在她们可以为男性传宗接代,是生儿育女的机器,还体现在把“女色”置于与“淫声、狗马、畋猎”同一序列的奢侈性消费品之中,并且在历代为有权势、贪图声色犬马享乐的男性津津乐道。而就在女性沦为男性“玩物”的同时,父权制文化又构建了女色具有“媚惑”作用的看法,即认为女人是诱惑男人的“狐媚子”,导致了男人的贪色和淫乱,所以是具有很高危险性的一种“物品”。这些“厌女症”的表现,还扩大到了政治、特别是涉及到国家政权的稳固方面,于是演变成了把女色妖魔化、邪恶化的“女人祸水论”,即把社会危机的发生、政权的覆没都统统归之为因女色而遭到了扰乱破坏。女人于是便成为一切坏事的原因,更是“以色祸国”的罪恶源头。对此,还有一种“倾城倾国亡国亡天下”的说法,即女人越是美丽动人,危险性也就越大。据《古烈女传》记载,武王灭商之后,为警戒世人,竟把纣王妃妲己的头割下挂在城墙头,并插上了小旗,上书“祸商者,此女也”。《尚书》就曾对帝王发出劝勉,要求“惟王不迩声色”,以避免女色迷惑了君主。而若是君主耽于其中,就可能使这些坏女人得到了“干政”的机会,继而将造成社会混乱和国家覆灭。《诗经》对此的描述则是“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儒学创始人孔子,更是把“女”与“德”对立起来,提出君子必须“戒之在色”,“好德不好色”。《礼记》也有“好田(畋,狩猎)好女者亡国”的告诫,警示诸侯们切不可因靠近女色而丢掉了江山。林林总总,不难看出,一方面是父权制对女性变本加厉的贬低和压迫;另一方面,则是大言不惭地把江山社稷之乱统统归咎于女性“干政”、或女色扰乱,而目的就在竭力掩饰父权制及其文化本身的淫乱、荒谬与堕落。道貌岸然而内在庸俗、猥琐、自私,正是深深嵌在父权制文化之中必须彻底批判、彻底清除的糟粕。

  随着封建社会的演进与衰败,“厌女症”的程度愈演愈烈,甚至对女性由“厌”发展到“惧”和“恨”,以至宋代程朱理学提出的“灭欲说”,竟然吸收了来自佛学的拒斥女色诱惑的“妙方”。这就是,正人君子们若要抵制女色,且把面如桃花的美女们看成是如“臭皮囊”、“枯髑髅”一般极为可怕的样子,就可使自己免于诱惑,以加强修养达到无欲无念的“至高境界”。在这类观念的影响下,社会更加剧了对于妇女的鄙视和压制。而妇女的处境也愈加悲惨,她们本身更自轻自贱,自认天生有罪,自甘处于受压迫的地位。但是,即便如此,皇上后宫三千,有权势者妻妾成群,文人雅士狎妓成风,又何曾消停过呢?

  然而,历史自是历史。不论父权制及其“厌女症”曾经如何寻找借口、如何推卸责任、如何把妇女打入十八层地狱,该消亡的仍要消亡,该生长的仍要生长。自“鉴湖女侠”秋瑾发出“难道我辈生来不是人?”的呐喊,反对父权制、争取女性“人”的尊严的浪潮已不可遏制。“厌女症”固然顽劣,至今也未完全消亡,但在滚滚历史车轮下,它必定要被碾得粉碎。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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