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特殊患者免费救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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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45 温州都市报 | ||||||||
通讯员董华平 本报讯7类特殊传染病患者,在我省可以享受全免费治疗。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前天联合公布了《浙江省医疗救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医疗救助制度有了详细规定。
多数病人只能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但患有特种传染病的,可享受全免费救治。7类特种传染病是: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结核、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血吸虫病。万一患上这些病,救治费用不需病人支付。其他医疗救助以现金补助为主,也可采取发放医疗救助卡等其他方式进行。 一些特定情形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疗救助,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于自杀、自残、斗殴、酗酒、违法犯罪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未经许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应当享受医疗救助的费用。 目前温州、宁波等地已有一部分慈善医院。有关方面透露,今后慈善医院的面还将扩大,医疗救助将有所突破:各市、县(市、区)可兴办或指定一所医院,作为慈善医院或惠民医院,专门开设面向困难群众就医的慈善门诊。通过多种形式的慈善义诊,为困难群众就医提供帮助。医疗救助对象一般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万一遇到重症或疑难杂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时,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