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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扔烟头招来三年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4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24岁的陈某利万万没想到,随手扔下一个烟头引起森林火灾,竟给自己惹来了牢狱之灾。近日,闽清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据介绍,陈某利是四川人,受雇于福清工程队。去年10月28日下午3时许,陈某利在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溪前弯”山场修建电塔挖沟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水沟上方的草丛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N本报记者 方传柳/通讯员/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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