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酝酿新制度 实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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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59 江南晚报 | ||||||||
本报北京消息 25日,北京市纪委委员、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透露,北京对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非常感兴趣,目前正着手调研,北京也酝酿实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 在讨论会上,许多人大代表提出,现在的部分公务员素质并不高,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谈到如何进行防范,有代表提议:可以借鉴外地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在北京也实行该制度。
当天,在北京“两会”期间,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对代表说,“廉政保证金”制度对遏制官员腐败问题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北京现在也积极调研,酝酿实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如果法官能公正执法,没有违法乱纪问题,那他退休时就能拿到一笔数额不菲的退休金。 关于“廉政保证金”的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王明说,现在的初步打算是,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后,每个月从公务员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另一部分由财政部门拨付,两部分加起来专门存放在一个账户里,如果这名公务员到退休时没有贪污腐败行为,那就将这些年累计的“廉政保证金”全部发放给他,如果有贪污腐败行为,这些退休金就会被扣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