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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插足网吧圈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1:06 时代信报

  当政府出动强大的行政权力整顿甚至介入市场,往往也会伴生与权力对应的寻租行为;尽管网吧目前在舆论上常常处 于被审判的位置,但是作为一个法律并没有禁止的行业,如何对其进行规范,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

  信报记者 吴鹏 泸州报道 黄伟/图

  2005年1月24日,下午四点左右,泸州市“纪念标”街上的“星际网吧”内,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网线、乱七 八糟的桌椅、老板夜间值班时盖着的被褥里露出的破棉絮。仿佛敦克尔克大撤退之后的现场。两排崭新的电脑兀自摆放在空荡 荡的屋子中央,有几台还没有最后关掉的电脑前,照旧坐着几个沉迷在网络游戏里的孩子乐此不疲。他们也许不知道,今天晚 上,这个已经开了七八年的网吧就要关门了。

  带着眼镜的网吧老板王富源此时神情凄惶,一边伸出手来阻止又一拨推门进来要上网的人:“关门了,关门了,到别 个网吧去吧”,一边拿着账本和前来清帐的房东谈着退租的事情。

  王富源所经营的这家网吧就是泸州文化局说的“单体网吧”和“黑网吧”。所谓单体网吧,就是至今还没有进入由政 府搞的“网城”的游离在体制外的边缘网吧。因为王富源拒绝进入“网城”,所以就在12月31日一夜之间沦为了拿不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审资格的“黑网吧”,像王富源这样的网吧在泸州还有十几家。

  元旦过后的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王富源他们的日子不好过。

  按照王的说法,“政府这回开始玩真的了,如果说以前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把我们这些网吧老板往网城里赶还算客 气的话,现在就是彻底的断了单体网吧的后路了。”

  据了解,从本月的1月5日晚上起,泸州市网吧最集中的江阳区开始对单体网吧实行统一断网。

  《泸州晚报》曾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江阳区将对每个社区的网吧进行为期7天的拉网式大检查,文化、工商、公安 等部门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我市网吧的健康发展。”

  在这样的“围追堵截”之下,泸州市最后的私营网吧业主成了真正的“惊弓之鸟”。知道内情的人向我们描述起这些 “黑网吧”时是这样说的:从外表上看,根本就不像开门的样子,门上还挂着一把锁,其实都是开着的,老板一般就是远远的 站着用深情的眼神看你的那个男人,发现你是要上网的,就悄悄的走过来问你,然后东张西望一番之后,快速的把门开了,让 你进去再把门锁上。走的时候,这些网吧都有另外的通道。

  如果你问像王富源这样的老板,为什么别人都进了网城,就你们不进?他就会告诉你:“网城就是集中营,进去是死 ,不进去还是死,那我还不如死在外面。我现在暂时不开了,把许可证保留着。我相信泸州市文化局搞的网城是长久不了的, 因为那是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的东西,问问网城里的老板就知道了,根本赚不到钱。网城毕竟不是服装城。等到网城的生意不 行了,我再出山”。

  和王富源持同一想法的网吧老板还有不少,包括一些进了网城的老板。一位姓黄的老板告诉记者:尽管进了网城,但 是一直在亏损,网城给他们签的就是不平等条约,总要受承包商的气,甚至连网城里的网管都要给点好处才行,不然这些网管 就不把客人往你的座位子上引,弄得不好了,还往你的机子上给你整点病毒。而你知道,网城里的管理方式是,顾客上谁的机 子,谁才有利润,所以能不能在网城里拿到一个好位子是生意好不好做的关键。可是后来我们才发现,在网城里,不是你想靠 竞争就能行的。

  泸州城并不大,近100多家的私营网吧业主们在群体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曾经三次到成都找省文化厅、省委信访办 、省政府信访办上访,前两次是去年的5月份和6月份,最近的一次就在上个月。

  上访的理由:一.能不能以进不进网城来做为决定对网吧业主进不进行证照延审的理由?二.把所有的私营网吧业主 以行政性指令集中起来有没有法律依据?三.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泸州市文化局再清理整顿过程中动辄将数千元一台的电脑罚 没,这种做法是不是侵犯了私权利?

  采访中,有些网吧业主情绪比较冲动,一位网吧业主向记者发问:“为什么要靠一纸行政命令规定所有的网吧都要进 所谓的网城?不进去就要清剿,就要关门?这种行政命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有违刚刚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如果 我拿的执照是合法的,又没有从事违法经营,那么我愿不愿进政府搞的网城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凭什么非要拔苗助长赶我进去 ?你的权力从何而来?”

  还有些网吧老板说:泸州市如此对一个网吧行业大搞行政一刀切,用过于强大的行政权利,以保护青少年的名义破坏 私人之间正常履约的市场行为。作为市场辅助力量的行政管理手段完全掌控了一个行业的经济运行,它觉得这件事情对它就做 了,哪一天又发现错了,它就自然改了,却从来不给自己找法律上的依据,或者根本就找不到。而人们也习惯了从不对政府的 权利来源提出疑问,这就等于是纵容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政府行为。这种行为越活跃,一个地方的市场参与者就越容易变得顺 从和墨守成规,这个政府的经济就越缺乏活力。今天政府可以以某种名义清剿网吧行业,那么明天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 规范”另外一个行业。

  尽管三次上访都无疾而终,第二次到省委信访办上访还遭了冷遇,但是很多网吧业主还是不服气,准备再去。他们的 心态是:既然搞网城是政府为自己的政绩工程添彩。那我们就通过一次次的上访还为这个所谓的“政绩工程”抹黑,因为一个 地方的上访次数如果太多的话,自然是要扣当地政府的分。

  更有人直指:泸州市文化局之所以瞄准了网吧行业开刀,是因为看到了丰厚的行业利益。之所以搞集中经营,而且集 中点大多在文化局下属的公司产业,正是大行行政权利搞垄断经营的做法。

  在泸州,从很多网吧老板的口中都能听到相同的说法:位于最繁华的文化广场电影院三楼的“文通网苑”就是文化局 开的最大的一个“黑网吧”。把其他网吧的生意整垮,就是为了让这个最大的“黑网吧”独活。

  网城的建立

  到底肥了谁的腰包?

  泸州是个中型城市,和其他城市不一样的是:这里的网吧并非是按区域平均分布的,而是统统被市文化局收编到了八 大网城里。

  记者看到的一份2004年1月下发的《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文件》(泸委办发【2004】1号),被泸州的网吧 老板们称作1号文件。一年前的这份文件里面对泸州网城的建立做了基本意图的阐述。内容谈到:这次网吧定点经营工作是整 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条例》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改变我市网络市场混乱现状,为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在这份1号文件里,对当时全市115家网吧,已经决定了要对其定点经营的范围、重点及规划进行设置。

  文件中规定:城区内现有115家共3300多台电脑,将集中经营点分别规划设立在人民电影院、珠子街明珠商城 、江阳西路图书馆、江阳艺术宫等四个点。将在2004年1月5日分期分批完成第一次的定点工作。

  泸州的网吧老板们当时并不知道这份文件已经在不声不响中炮制出炉,但是有消息灵通人士已经预感到了:泸州的网 吧老板们的日子马上就要不好过了。

  在当时的这份1号文件里,就能看到这样的预警式陈述:“对不愿意进驻集中定点场所的营业性网吧,必须停业或转 行,一律不得在原址经营网吧业务。泸州搞网吧定点集中经营,在四川还是先例,我们建议,首先要以市政府的名义就这一问 题向全社会发布公告。二是开动宣传机器,进行全方位、滚动式宣传,把开展这项工作的社会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三是由市政 府招集相关部门协调,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网吧经营户,文化、公安、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年审换证,办理营业执照和相 关手续?

  所以说,事实上一年前的这份1号文件,已经预示了像王富源这样的网吧业主最终的命运。只不过可能连泸州文化局 、公安局、以及工商部门都没有想到,搞一个网吧“定点”竟然这么复杂,被这么多人抵触,直到一年之后,还有像“星际网 吧”王富源这样的“钉子户”。

  据介绍,为了实现网吧“定点”,泸州市包括文化局在内的各个部门可谓“机关用尽”,突击检查、罚款、没收机器 、树立标杆网城(就是明珠网城,两个月后倒闭,对外宣传的原因是消防不过关,但实际上的原因是因为经营不善)。到了5 月底的时候,第一次“定点”预期结束的期限到来之际,又采取了断电、断网的方式,就是将全市所有营业性质的网络通信光 纤截断,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恢复。

  “所有的大动作,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泸州城里的所有网吧业主统统赶到他们规划的网城里去,这些网城,比如 电影院、图书馆,本来就是文化局系统内的产业。在他们的地盘上搞定点,不能不说目的昭彰”,旋风网城内的一位网吧老板 说,“先让你的屁股后面着火,再在前面用利益引诱,说什么先进网城先选好位置,这样搞实在是有些荒谬。自打北京的‘蓝 极速’网吧失火烧死了人,现在的网吧就已经被妖魔化了,媒体宣传的口径就是,坏人开的,坏孩子来的。罚款一罚就是1万 ,在网吧里抽烟最高也能罚到2万,只能这么说,网吧这个行业是比较受歧视的,在泸州开网吧的好多都是下岗的职工,好不 容易借点钱开起了网吧,现在又把我们逼到了这个份上,实在是让人伤感。”

  在泸州城里走一圈,就不难发现,以网城最集中的江阳区为例,文通网苑、精英网城、星美网城、新中天保利来网城 、风行网城、旋风网城这八大网城里,以文通网苑的生意最好。上座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而离文通网苑大概在四五百米的旋 风网城,尽管也濒临主干道,然而因为地点设置的较为偏僻了一点。上座率就只有大概20%—30%了。

  长期经营网吧的老板们都知道,网吧的经营有个“就近原则”。也就说没有人会为了上网而去舍近求远,尤其是在网 络普及化以后,更是如此。所以当初泸州一些网吧的老板不愿被强行安排到位置偏僻的网城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上座率长期低 于40%,那么基本上一个网吧就没有希望赢利了。

  旋风网城的网吧业主王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网吧的运营成本主要是以下几项,照明电(100台机子为例,一个月 要500元-600元),和电脑运转产生的电费、电信宽带的费用(2兆ADSL2000元/月,可以带起25台—30 台机子),电脑的折旧费用(一台簇新的电脑一年后就要折旧2000块左右,平均每台每月折旧160多块),房租,最后 是税收,在旋风网城,现在是每台电脑每月交13块钱的税。

  “可以说,网吧的运营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再没有一个好的上座率,你进驻网城时没有挑到好的位置直接影响了 上座率的话,那生意肯定很难做。”王静说。

  据她介绍,现在泸州的网城在经营模式上有如下几种:1.承包商投资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线等,业主搬机器进场 ,采用先进场先选位置的方法。然后以上座率来确定利益的分配,也就是说,客人上了谁的机子,谁就有钱拿。比如精英网城 2.完全股份制和内部股份制,完全股份制的比如文通网苑,内部股份制的比如精英Ⅱ。这两种方式都是对进场的机器进行价 值评估,然后确定给承包商一定的管理费用,一般是150元/台。3.返租的形式,就是说承包商每月给按每台120元-1 80元的费用返租给进驻者。但是如果要获得较高的返租,按照承包商的要求,机器就必须是奔4的。

  “不管是哪一种形式,可以看到,承包商的利益是可以确保的,但是进场的网吧老板们能不能赢利就不好说了。所以 你就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有些网吧老板打死也不进网城的原因了。像我是属于顶不住压力的,最后还是先进来了。”王静说。

  陈耕读,精英网城的承包商,在记者采访中,他的立场和说法就与先前采访的一些网吧老板们态度迥异。陈耕读认为 :泸州治理网吧的行动他是举双手支持的,这个事情是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牵的头,从市委到文化局到各个政府部门都积极配合 的事情,应该说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的一件大好事,市委市政府通过的1号令、77号令,是完全响应了国务院关于网吧 行业连锁化和规模化经营的大思路的。那些至今还不愿进网城的黑网吧业主们,无非是因为进到了网城里,管理比较正规了, 原先那些通宵营业,接待未成年人所得的利润得不到了。

  “连锁化、规模化和泸州搞网城是两回事,连锁化、规模化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网城这个怪胎却是行政指令的 产物,怎能相提并论。”当记者把陈耕读的话援引给一位曾经到成都上访的网吧老板的时候,马上遭到了他猛烈的反击。

  记者注意到这样的一个事实,包括精英网城的承包商陈耕读、还有文通网苑的承包商罗廷菊等,他们先前都不是从事 网吧行业的老板,陈耕读2004年以前是做建材的,罗廷菊,记者采访她时,她说她以前是搞环卫工作的。这本身是和《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相违背的。里面的第十二条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转移他人。网吧业 的老板都知道,《许可证》早已经停止审批了,那么这些现在转身一变成为网城承包商的陈耕读们是如何取得偌大的网城的经 营资质的呢?

  如果能这么想的话,那么有关某些网城的承包商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有着“比较良好”的关系的说法就具有几分可信 性了。

  文通网苑真的是

  “文化局的人”开的?

  “文通网苑”是八大网城里地理位置最优越的,从一开张就被泸州城里的其他老板们怀疑是“文化局的人”开的黑网 吧。

  之所以这么猜测,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件事情。

  早在去年的1号令颁布之前,乃至文化局开内部会之前,泸州城里的其他网吧老板对市里要搞“网城”这样的事情一 无所知的情况下,摩尔(泸州人管文通的叫法,因为其建在摩尔商业楼)就早早的开张了,而且就是以“网城”的名义。那时 候,泸州人都还不知道啥子叫网城。还有传闻说,摩尔的招商办公室设在文化局的稽查队办公室里。

  摩尔开张后,摩尔周围的网吧为竞争,就纷纷降低了上网的费用,1.5元/小时。这本是正当的竞争,后来文化局 的稽查队就先让摩尔周围的小网吧都关了门。只让摩尔一家开。

  去年6月,泸州的网吧行业罢市,一些心有不平的网吧老板一天晚上结集起来杀到文通网苑去,当场就抓到了文通网 苑接纳未成年人。老板们就报了案,然后搬起板凳坐在门口堵着,人就越聚越多,大家等着稽查大队和110的人来,半个小 时后,稽查队的邓左林队长带人赶到,但是却在离文通网苑二三百米的地方停下不动了,然后命人到网城去疏散人群,等到人 都走光了自己才进去,一边走一边讲道:人呢?人呢?我怎么一个也没看到?这时前后已经相差了一个小时左右。

  更有一些老板向记者反映,文通网苑一直都是证照不齐的,一直到去年的12月份还没有办齐。一份1月8号刊登在 《泸州晚报》上的“许可证转让”公告无意间透漏了这个秘密。那上面显示,诚龙电子等网吧业主王政明、兰晶、雷涛等老板 同时将“网络经营许可证”转让给了文通网苑的承包人罗廷菊。

  “这一方面说明,政府在给一些真正的无证照的黑网吧提供买卖许可证的非法平台,一方面同时说明,一直到现在, 文通网苑的证照都是不齐全的。文通说的,自己已经有了400台机器的证照,这是谎言,全泸州市都没有哪家网吧有这么多 的机器的证照的。何况它开始的时候,连一张证照都没有?”刘冬,一个准备跟文化局打官司,提起“行政许可纠纷,文化局 不予批准的理由不充分”的行政诉讼的人,这样向记者分析。

  其实刘冬本人的亲身经历也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刘冬和先前提到的那些网吧老板不同,他先前的目的是想要做一个网 城的承包人,本来已经审批通过了,后来又被文化局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签”。一波三折,所以刘冬比那些网吧老板更郁闷 ,也因此他和一些网吧的老板有了共同语言,成了朋友。

  刘冬现在坚信自己第二次提起行政诉讼必胜。

  “首先我觉得文化局后来两次给自己的答复本身就有很多自行矛盾的地方。比如说,‘鉴于对泸州网城数量的总量控 制和布局规划,对你的申请不予审批’这条和1号文件里,‘电影院可容纳700台电脑’这一条就是自相矛盾的,文通网苑 在我要申请的网城三楼,总共只有400台机器而已,那么还有300台机器的空间完全可以批给我,我的各方面的条件又都 具备,为什么准他们开,不准我开?”刘冬有些无奈,他抬起头用中指指了指头顶的三楼,“一系列的证据都可以证明只有一 点原因,就是我要开的网城离文通网苑太近了。”

  记者费劲周折从其他渠道取得的一份“文通网苑”的承包商罗廷菊和陈远春和进驻网城的“网吧业主”:龙蓉、彭邦 霞、李绍穷、吴利军、王晓兰签订的入驻协议上,有这样的语句:乙方必须独立经营百花厅钢管附近区域,不得转让。

  “这说明某些方面从一开始就不再容他人染指这个最好的点了,既然这样,开始的时候我去申请,为什么还要批?不 是耍我是什么?”刘冬说。

  至于上述合同中的签约的那些人里,究竟哪些是“文化局的人”,也不必再去验证了,当地人基本上都知道这样的事 情:市委副书记赵锡嘉曾经在一次会议上,斥责有些人打他的名号让有关部门对他的网吧给予特别关照,后来这个人被免去了 工作。

  赵锡嘉说的这个人是他的司机,这位司机的老婆,据说就是文通网苑的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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