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纪委要求禁止节日期间奢侈浪费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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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1:34 解放军报 | ||||||||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军委纪委日前下发《关于督促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禁止奢侈浪费行为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加强节日期间禁止奢侈浪费行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达后,中央
纪委、监察部专门就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向各级纪委发出通知,并且要求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总参、总政在贯彻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的通知中,也提出了有关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督促检查。 《通知》强调,督促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主要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等情况。督促检查要采取自查自纠、逐级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边查边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严格检查纪律,坚决防止检查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通过督促检查,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和纠正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大单位要将检查情况向军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