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人事改革细则 事业单位职员实行回避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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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7: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今天消息 记者周敏报道:夫妻关系,不得担任秘书、财务等职员职位,深圳今天出台人事制度改革细则,职员实行回避制度。 2004年,深圳全面启动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职员制,机关事业单位推行雇员制,职员、雇员和公务员成为人事制度的三大体系。职员制、雇员制到底怎样改?今天面世的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一次性公布了四个文件,全面规范职员制和雇员
关于职员制,公布了《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职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个职类,前者分为十个职级,后者划分为七个职级。两类职位的职级互不对应。 引人注目的是,职员制的聘任明确了回避制度。《细则》规定,事业单位职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考聘任,不适合公开招考的职位,可采取选聘方式招聘。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应当遵循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任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察职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聘任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此外,职员职位变动或聘任期届满,需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计。 雇员制也具有了清晰的眉目。雇员制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分别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和《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管理实施细则》。 其中,普通雇员主要是工勤岗位,招聘原则上应当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户籍人员无法满足岗位需要的,方可面向市外招聘。 高级雇员应当是在其专业领域有突出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在金融、贸易、物流、城市规划、高新技术、法律、医疗卫生、高等教育等领域承担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雇用高级雇员。高级雇员应当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或委托中介机构寻聘。外界普遍关心的高级雇员薪酬问题则尚未明确,只规定,事业单位双方协商后报人事部门;机关确定标准后,报市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