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确保寒假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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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7:5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7日讯省教育厅今天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寒假安全等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寒假期间,着重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寒假期间学校门卫、值班、看护等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禁止中小学生在寒假期间留宿校内。对在寒假期间自行到校学习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学生,要加强监控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将图书馆、体
此外,我省教育部门严禁假期补课。各中小学不得在校内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出租用于补课,更不允许寒假期间讲授新课、收费补课。如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并通报全省。(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王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