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清退保险19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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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06 每日新报 | ||||||||
禁用公款为个人买商业保险邓晶龙曲明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通讯员曲明】昨天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本市清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定期限内,共清退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金额1910.54万元。市财政局和监察局重申,今后行政和事业单位一律不许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目前,本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已清退保费1910.54万元,其中清退公款购买财产保险保费金额867.66万元;清退公款购买人身保险保费金额1042.88万元,清退资金已全部收入单位行政事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