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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鞭炮赔钱几成定局 零售商呼吁到期剩货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51 大众网

  本报济南1月27日讯(记者周爱宝见习记者王宪亮)记者从省城鞭炮零售市场获悉,零售商已经被鞭炮“套牢”,完全成了赔钱赚吆喝的买卖,与事先预期的热销形势完全相反,一些零售商已经退出市场。有零售商呼吁,2月28日(正月二十)之后,鞭炮剩货能否回收?

  今天,纬一路上的鞭炮零售商徐先生向本报记者说,今年春节鞭炮销售不景气,而到2月28日(正月二十)监管部门就让撤柜,剩下的鞭炮怎么办?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南京市今年
开放鞭炮后,市供销社副主任李高正表示,“如果销售点的烟花爆竹在正月初五后没有卖出去,我们将按照原来卖给他们的价格统一回收,这样的销售模式在国内开禁的110个城市中属首创。”人家能,为什么济南市不能?徐先生认为,回收的操作性很强,因为公安、安监等政府部门对生产商和批发商做了指定,实行专营,统一加贴销售专用封箱签和防伪标志。只要是正规渠道,完全可以控制。

  有关专家也指出,尽管零售市场不景气,但生产商和批发商的确定带有很明显的政府指定行为,他们在市场上已经获取了垄断利润,而市场风险完全由零售商来承担也是不公平的。政府部门应敦促生产商和批发商在销售期结束后回收,这才有利于鞭炮市场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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