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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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21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日前,农业部召开2005年长江禁渔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大打击违规行为,有效地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针对执法中暴露出的无法可依等问题,相关部门建议,应尽快制定《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管理规定》,建立长江渔业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每年禁渔期结束后,由于执法管理跟不上,大量的迷魂阵、电捕作业等有害渔具又死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长江渔业管理实际的、具有较强操作性、覆盖面广的渔业法规和规章,尽快修订并颁布《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管理规定》;逐步开展和扶持长江渔民转产,支持渔民退出长江捕捞业,逐步减轻长江捕捞强度,长期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渔业资源和其他生物资源;研究大江、大河流域渔业生态保护与执法管理的机制,建立长江渔业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长江禁渔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