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专款建制度等多项措施民工工资不得有新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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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4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恒)下月起,我市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昨日,记者从“2005年重庆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建筑领域的所有新建项目都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经过去年一年的清欠工作,截止去年年底,我市已偿还民工工资6.34亿元,完成近99%。对于尚未清欠的民工工资,市建委制定了目标:本月月底之前,全部偿还历年拖欠的民
为确保该目标实现,市政府调拨3亿元专款,用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民工工资;另外还建立了工资保障制度;法院启动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件,不收诉讼费和执行费、10日内审结、边审理边保全财产等措施。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