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处价格违法案4130件 教育收费违法居第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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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06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见习记者 韦芳芳)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去年广西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达4130件,其中有14个大案超过百万元。排在前三名的是教育收费违法案件(657件)、医疗服务价格违法(351件),国家行政机关的乱收费(188件)。 去年共查处服务价格类违法案件达1384件,经济制裁金额达5067.882万元,在服务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收费违法案件占价格违法案件的34.41%;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占19
据介绍,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在去年的查处金额达4223.15万元,经济制裁金额1830.099万元。广西去年还开展了全区医疗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重点对广西医科大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了价格违法金额835万元,在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时,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派出5个检查组对柳州、桂林等25个供电企业进行检查,查出涉案金额982万元。目前这些案件正在研究处理当中。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是去年专项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对在邕的40多所中专和技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结果查出涉案金额达927万元。 据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与2003年相比,去年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数、价格违法总金额、实施经济制裁、退还用户、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上缴财政金额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明码标价违法案件少了。 据了解,2004年,广西共查处明码标价违法案件2365件,对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罚款15.707万元,比2003年减少16.64%和42.42%。记者了解到,这主要归功于各地加强了明码标价的监管工作。一些地方如南宁市、柳州市采取了提醒、告诫和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较轻微的实行首次不罚等措施后,明码标价违法案件的数量明显下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