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深圳出台改革细则 有夫妻关系不得担任秘书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中新网1月28日电羊城晚报报道,昨天面世的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一次性公布了四个文件,全面规范职员制和雇员制实施细则。根据细则,事业单位职员实行回避制,夫妻关系,不得担任秘书、财务等职员职位。

  引人注目的是,职员制的聘任明确了回避制度。细则规定,事业单位职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考聘任,不适合公开招考的职位,可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任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察职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聘任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此外,职员职位变动或聘任期届满,需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计。(来源:中新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