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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从业资格新规暂缓执行 部分处罚条款将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14 龙虎网

  【龙虎网讯】原定于今天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规定》,因南京市法制办要求修改部分处罚条款而暂缓执行。南京市客运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虽然部分处罚条款会有改变,但从业资格的要求不会变。

  据了解,新规定对南京出租驾驶员的从业规定是:必须取得由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资格证”,“服务资格证”有效期为二年,并实行年度审验制
度。二年期满,持证人须接受轮训。未及时参加轮训的,或轮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被公安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或男性持证人年龄逾60周岁、女性持证人年龄逾55周岁的,其“服务资格证”失效。

  而“服务资格证”的申领也必须具备初中(含)以上文化水平、南京市户籍或持有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暂住证、三年以上驾龄等7个条件,这与之前南京出租车行业“初中以上文化,两年以上驾龄”的条件相比,多了不少硬杠杠。

  “估计新从业资格只针对企业新招聘驾驶员,原有驾驶员因为牵扯到合同的问题,不会立即实行,因此新的从业规定不会带来南京出租车驾驶员的大换血。”南京市客运管理处法规科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新《规定》,出租司机如果违规造成恶劣后果,将丢掉饭碗。如司机组织、参与出租汽车在公共场所群体聚集,造成损害、影响客运行业整体形象和行业稳定的;在各类媒体上被曝光且经查证属实、给行业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拒不配合市客管处实施的检查或调查,造成执法人员人身伤害,或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等等,只要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客管部门可以吊销其“服务资格证”,持证人自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服务资格证”,也就是说五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但由于南京市法制办修改结果还没有出来,这些处罚决定究竟能否施行还是个未知数。

  作者:张红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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