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定打折商品必须标明原价及降价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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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21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张静)春节前,沈阳市物价部门已对沈城主要大中型商场、超市的明码标价及有无 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此,提醒消费者节日购物需警惕价格“陷阱”。 规定打折促销明码标价
临近春节,沈城各大商家节前的打折促销活动纷纷登场,不少商家希望借此时机掘金,“全场3折起”、“买100 元送100元”等返券赠送活动非常多。 据介绍,此次检查是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 消费者权益。另外,《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定:降价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签、价目表 ,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检查打折商品原价失实 1月以来,物价部门对部分举行促销活动的商家进行调查,发现一些促销活动中存在打折商品原价失实的情况。这些 促销价格的失实主要体现在商家提供不出商品的原价资料。按照明码标价原则,打折商品必须标明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有 的商家标价不规范,且少数商品没有价签。 投诉遇到欺诈可拨12358 市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要警惕商家以下行为:商品标价签上与实际消费价格不一致,即以虚假标价 误导顾客;以“全市最低价”、“全场最低价”等误导消费者,但实际许多商品的价格往往高于同行;对“全场3折起”、“ 全场狂甩”等文字宣传要谨慎,很多商家在几十种商品中,往往只有个别几种商品才打折,而且多是过季商品。 在春节期间,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12358举报电话仍24小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如遇到价格欺诈或 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可以拨打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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