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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被抢不敢报案 就凭“经验”抢别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3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福清一17岁少年张某某曾在网吧被抢,自己不敢报案,却以此为“经验”,持刀窜入网吧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劫得27元。前日晚,福清音西派出所根据受害者指认,在辖区一网吧内将张某某抓获。

  少年张某某自去年初中毕业后,整天泡在网吧,日久囊中羞涩。张某某想到自己在校读书期间偷偷上网,曾被人勒索敲诈多次,但因害怕老师和家长知道自己偷偷上网,始终不敢
将被抢的情况告诉家人,更不敢报警。为此,他想到找在校生“下手”,他们也一定不敢报案。1月10日上午,张某某和“网友”林某窜到某网吧,用刀威逼并抢劫两名正在上网的在校初中生。

  N本报记者 王华友/通讯员/叶兴旺/陈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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