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为保护农作物将限量捕猎野猪野兔山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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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14:4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宁德市政府向福鼎市、古田县、屏南县、蕉城区的四支护农狩猎队发放26支猎枪和麻醉枪,宣布将依法限量捕猎野猪、野兔、山麂,以解除辖区内的野猪等动物对农作物造成的危害。 据了解,这是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后,也是公安部门收缴枪支弹药15年后,宁德市首次准许民间猎人有限度地狩猎活动。今日上午,本报记者将跟随狩猎队走进
野猪一年毁掉2000万元 记者从宁德市林业局获悉,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老虎、豹子等天敌的消失,野猪种群的数量急剧扩大,现在宁德境内的野猪约有15000多头。这些野猪吃得很杂,水稻、槟榔芋、地瓜、竹笋……甚至地里的蚯蚓,见什么吃什么,吃完了还要在地里打滚嬉闹,庄稼遭受严重破坏。 据统计,野猪等动物危害土地面积达36万亩,受损粮食4023万公斤,加上其他方面的损失,一年的损失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 我省现有在册猎枪600支,但宁德一支也没有,于是一些农民便自行驱赶野猪,在田园里插稻草人、挂布条,夜晚生火、放鞭炮、敲锣鼓等等,但这些招数都没奏效。 捕猎限额3000至5000头 于是农民又开始私自捕猎,使用的猎捕工具大多是麻扎、地弓、铁夹、钢(铁)丝套,甚至拉起高压电网、投放毒药,设置地枪、排铳等,这样做不但多次造成人畜误死误伤,还给其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造成伤害。 野猪造成的危害,引起宁德市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多次向政府建议。宁德市林业局、公安局等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论证,认为宁德市可以实施年度捕猎,限额3000至5000头,于是决定自建农村护农狩猎队,狩猎交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实体(公司)管理,由这些实体(公司)组织有经验的猎人开展有限制的猎捕作业。此举经由省林业厅批准。 打野猪白天行动人枪弹分离管理 宁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陈文杰站长介绍说,晚上狩猎容易误伤其他保护动物,甚至伤及人,所以打野猪的行动只能安排在白天进行。打野猪还要列编制,受危害的村庄或个人,可向护农狩猎队所在的公司写报告申请出猎。公司接到报告后,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捕猎数量和猎捕证,取得捕猎证后方可出猎,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狩猎的时间、地点、人枪弹的数量。运输途中、捕猎途中、实施野外捕猎后,人枪弹实行分离管理,途中,枪弹分别装箱上锁,人随行,狩猎后第一时间集中入库保管。 为防止狩猎人员滥捕滥杀,宁德市林业局这次专门对第一批狩猎人员进行了审查,发枪前还特别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枪支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培训。 免收相关税费队员人人保险 被猎捕的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陈站长说,将参照外地的做法,申请出猎的单位(一般为乡镇、村委)为狩猎队提供食宿。如果猎捕到野猪,林业部门将免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税务、工商部门免征有关销售税费,狩猎所在地的政府还要有一定的补贴、奖励,或帮助销售部分野猪肉。 记者还从福鼎、古田、屏南、蕉城等狩猎队获悉,为了保证狩猎队员的人身安全,每个人还被强制做了保险。 本报记者 黄义伟/黄孔瑜/实习生/陈剑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