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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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1:49 济南时报 | ||||||||
近来,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发现有非本集团拥有或者使用的车辆放置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或者集团所属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都市女报、当代健康报、人口导报、舜网“新闻采访”标示牌。为此,本律师接受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委托,严正声明如下: 1.济南日报报业集团禁止集团所有车辆放置“新闻采访”标示牌,放置“新闻采访”标示牌的车辆均非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或者使用,特向社会各界公告,以免遭受蒙骗,造
2.放置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或者集团所属媒体“新闻采访”标示牌的车辆及车辆使用人引致的纠纷与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无关,一切责任自负。 3.非法放置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采访”标示牌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济南日报报业集团的名称权,给济南日报报业集团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侵权人应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否则,本律师将接受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委托,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济南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广仁 张维军 2005年1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