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岁尾问诊省城商家标价花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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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4:07 山西新闻网 | ||||||||
年初岁尾,在滚滚的购物热浪中,商家竞争日趋白热化,一些标价花招纷纷出笼,“买X送X”、全场X折,消费者咋看不明就里,可却难逃太原市物价检查人员的金睛火眼。因为在2002年1月起实行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中,已明列出了属于价格欺诈的8种标价花招。1月27日,记者在随同检查中,捕捉到了以下几组镜头,并请物价检查人员一一进行“诊断”:
镜头一:位于东缉虎营2号的柏特尔服饰精品店,橱窗上印着“迎两节,买300送300”几个醒目大字。但仅从字面上,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送300”究竟送的是何种物品,在店铺内也未见详细说明。 镜头二:位于晋祠路的黎氏阁平价家具城悬挂着“一元买家具”的横幅。商场管理人员解释,这是商场开业时搞的活动,现在已经结束,当时以一元出售的家具是电视柜、层架,每天限量供应。 镜头三:位于水西门街的AB内衣专卖店,橱窗上写着“买一赠一”字样,却未指示出具体内容。另外,部分降价商品未见专用的降价标签,未写出降价原因,商家只是很随意地用白纸板手写告知。 镜头四:位于开化寺街的卡罗帝亚专卖店,许多货品只有商品标签,没有物价部门监制的合法价格标签。此外,“买一送一”尽管在店内有明示,在店外橱窗却无具体说明。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物价检查人员对其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通知书。太原市价格检查能手———李震洲告诫消费者在判定商家价格行为欺诈与否的重要一条,要看其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是否会使人产生误解,从而真正实现明明白白消费。本报记者杨彧(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郭丽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