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市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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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6: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近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德新和东兴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桂东无期徒刑。 经查,1996年至2004年,刘德新在担任东兴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东兴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东兴市委书记和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为他人在提拔、调动、任职及承揽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77.13万元、美元2000元和两块共价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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