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拿过期除皱液“烧”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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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石莉芳实习生宋力)美容除皱,市民赵女士选择了朋友开的美容院,求的就是个放心,不料却遭注射了过期3个多月的美容组织液。日前,气愤的赵女士就此事向锦江区工商局12315中心进行了投诉。 据了解,赵女士开美容院的朋友向她推荐了一种人胎组织液,注射4瓶容量2ml、每瓶500元的该种组织液几天后,赵女士突然发现瓶上注明的使用有效期已过去3个多月。赵女
记者在工商局看到了赵女士提供的组织液瓶,瓶上有“月亮神”标签,并有防伪数码和电话,但无厂名厂址。随后,记者拨打上面的北京电话,却是空号。据了解,人胎组织液属于药品类,一般美容院不可以随便对外销售或使用。对此,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该美容院涉嫌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歪产品”,将择日对其进行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