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信用报告坑了守信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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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钮怿
事实上,成欣已经在半年前还清了贷款,可信用报告却始终没有更新。 资信报告信息滞后 成欣拿出了银行邮寄来的全部还贷账单、提前还贷证明、房贷保险退保书和产权证,一一摆给记者看:“这里每一件东西都可以证明我半年前就把贷款还清了,真搞不懂资信报告是怎么回事!难道半年都不更新信息吗?现代社会有网络、有电话,信息的传递速度本来应该以秒计算,现在究竟是什么阻碍了信息的传递?” 当着记者的面,成欣向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打电话反映情况。然而得到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一般来说,您的还款记录会在一个月以内更新到我们的系统里。您碰到的事情纯属偶然,大概是系统故障吧。” 信息过期并非偶然 真的是系统故障?真的是纯属偶然?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仅据记者了解,上海已经发生了两起由信用报告信息“滞后”而引发的诉讼。而对大多数市民而言,一般情况下他们根本想不到去核查自己的信用报告有没有及时更新。 致公党上海市委在2004年对上海征信系统建设进行过全面调研,参政议政部部长方修仁告诉记者:“目前,资信公司对个人信息的更新频率基本上依照各信息提供机构本身的信息更新频率。一般来说,对于账户信息等经常发生变动的,征信机构要求信息提供机构按月更新;遇有重要信息征信机构要求信息提供机构即时更新。但实际上有些部门要半年甚至一年才向资信公司提供一次更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上记载的只能是过期信息。” 方修仁告诉记者,过期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但会对个人造成影响,而且更有可能给银行等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