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了民间调解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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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8:2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黎)经过筛选培训,28日有近百名市民拿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员证,光荣地成为我市首批民间调解员。他们中有老法官、律师等法律界人士,也有不同企业的管理人员,从拿到证书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肩负起“公正、高效、平和、理性”解决经济纠纷仲裁事件的责任。 去年11月西安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一成立,就承担起通过仲裁调解经济领域的纠纷的
记者了解到,仲裁是独立并行于诉讼的一条解决之路,其仲裁结果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解决经济纠纷,人们往往熟悉民间的私了和法院的公了,而仲裁其实是另辟蹊径”。仲裁主要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解决方法更灵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