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啤“替”超市罚款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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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8:45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田静超 今报讯 今年21岁的小周前天晚上打电话给好朋友,说要借2000元钱,原因是她被怀疑在超市偷了巧克力,单位要对其罚款。 安检糖果未经结账
小周说她是名大二学生,寒假未到就出来打工了。去年12月31日,她应聘到青岛啤酒沈阳办事处,签了合同后,以促销员的身份被派到沈阳某大型超市做促销,同时还负责糖果上架。 小周说,1月27日晚10点,她下班通过安检门往外走时,安检门突然报警了,结果发现自己兜里揣了一块未结账的价格不过5块钱的巧克力。她当时认为可能是自己在整理糖果时不小心掉进去的,所以也并未把此事放在心上,在向超市防损部做完情况说明后就回家了。 青啤扣证抵押罚款 据小周介绍,28日上午,她便被青啤促销主管李浩叫到超市,又把情况说了一遍,之后被李浩打发回家。 下午,小周说,她又被叫张牵(音)的经理叫到公司,她和一个朋友一起到达公司以后,便被张经理等3人叫到办公室,关上门后,张经理告诉她,她偷了东西,不但要扣她1月份的1000元工资,还要她另外交纳2000元的罚款。当时她身上根本没钱,最后被要求写了一张欠条,保证第二天晚6点之前送钱,留下了家庭电话,还用其朋友的身份证作为抵押,在快到晚9点时才被允许离开。 超市并未做出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以小周亲属的身份打通了青啤沈阳办事处张牵的电话。张牵不断地重复:“这钱是×××超市罚的。”说到罚款依据,张牵表示:“人家这么一个大超市,能没有一个管理规定吗?我们是按规定来的。”当记者说要交罚款并取回被他们扣留的身份证时,张经理说:“今天是周末,没有时间。”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小周所工作的超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未确定这是偷盗行为,即便是,超市也无权处理青啤员工。另外,即便是有处理行为,也绝不会直接接触现金。青啤公司打着超市的名义要“罚款”,可能是个人行为。 律师青啤做法不当 当记者再次拨通青啤张牵电话并表明身份后,张经理立即撂下电话并关机。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崔永志律师说,青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如果真的认定小周偷了糖,也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其次,青啤公司在处理此事时,应按照公司规定,不能随心所欲地处罚,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侵害。再次,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暂扣他人的身份证,其他任何个人都不得私扣,更不能将其作为胁迫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