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哪来这么大的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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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闽达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一些管理人员视工人为草芥,对“不听话的员工”不是扇耳光,就是拳脚相加,而且克扣工人工资、收取工人“押金”。工人因工伤残后一推了之,其做法令人发指。 该企业在《劳动法》颁布10周年后的今天,竟敢置法律于不顾,明目张胆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他们哪来这么大的胆?
究其原因,除该企业老板、工头“黑心”外,还有值得人们深思的地方。 一是一些管理部门对这类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他们眼里,企业只要能为地方财政创造经济效益,其他很少深究,什么打骂工人、克扣工资、延长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上社会保险、非法使用童工等都不是什么大事。他们认为,这是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能因“个别企业的个别事”而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可以想像一些老板为何有恃无恐,对待工人如牛马。 二是一些地区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一些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只是呆在办公室,坐等劳动者的举报,“你民不举,我就官不究”。所谓的执法检查就是下到企业“走马观花”,甚至“喝上老板一顿酒,厂里啥事都没有”,明显违反《劳动法》的事情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就这样溜掉了。这种典型的执法缺位能不让劳动者们饱受权益受损之苦吗? 三是一些职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却浑然不知,有的虽知道,但囿于老板的淫威、就业岗位的紧缺,使其不敢声张,不敢举报,更不敢抗争。此外,他们在劳动关系双方中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没有工会组织为其撑腰,职工与资方抗衡的力量很弱,其自身权益也就很难保障。 这恐怕就是“黑心企业”胆大的原因吧。不把他们的“胆子”捅破,怕是今后敢“包天”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