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30 海南日报

  省长卫留成在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引起各代表团的广泛关注。今天,《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正式公布实施了。这是我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也是优化投资环境,开展好“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建立和推行,对于督促行政首长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

  行政首长问责制,是对行政首长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疏于管理和处置不当等行为进行问责。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首长可以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为严肃政令,对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行政首长,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任免机关先免去其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问责与行政处分都是一种追究责任的方式,两者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使用。对有关行政首长问责后,需要继续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用问责代替有关处分;对已经受到行政处分而未被问责的有关行政首长,仍可以依照问责规定予以问责。

  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高度,加强学习,认真宣传、贯彻这部规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都要对宣传、贯彻这部规章作出部署,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行政首长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海南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