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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不发展党员 党支部书记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近日,阎良区新华路街道于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事,支部书记将被要求自动辞职。

  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是为了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决定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责任。该《决定》明确
规定:在街道内设基层组织建设科,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科和各支部的工作职责,特别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要求各支部全年必须召开党员大会四次,支部会议六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年终评比先进的资格,支部书记还要向街道党工委写出书面说明。一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街道党工委写出书面检查,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求自动辞职。(李宁明张雅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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