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不发展党员 党支部书记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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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近日,阎良区新华路街道于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事,支部书记将被要求自动辞职。 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是为了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决定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责任。该《决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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