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来论选登:中消协很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陆志坚

  据1月30日《羊城晚报》报道,1月27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联系北京嘉仁体检管理中心到单位接种乙肝疫苗,但在接种过程中发现疫苗竟是过期产品。报道说,27日上午,嘉仁中心两名护士为中国消费者协会15名工作人员接种乙肝疫苗。注射中,工作人员发现疫苗的外包装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02年,失效日期是2004年8月份。显然,这种疫苗属过期产品,
已禁止使用。而且,这明显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消协作为消费者最高维权机构,竟也遭遇过期产品的侵扰,不免尴尬。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会主席张德志发表声明说,他发现被接种的是过期疫苗后,跟同事查看了相关的医学知识,发现过期疫苗对身体没有大的影响。听张的这一解释,好似在自我解嘲。毕竟,“李逵捉鬼,反被鬼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然而细一思量,张的这番解嘲又让人难以理喻。以维权为己任的消协,自身遭遇过期产品的侵害,不是首先从维权角度出发,拿起法律武器勇于、果敢地维权,反而迫不及待地说“对身体没有大的影响”,这到底是在安慰自己恐慌的心理,还是在漠视自己的维权责任?退一步说,即使这种过期药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没有大的影响,这种解释也不应从中消协的口中说出。连自身合法权益都不能保护,消费者还能期望其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吗?

  尽管此事目前尚无处理结果。但笔者认为,中消协不管是作为维权机构,还是作为消费个体,都应勇于维护合法的消费权益,为基层维权带个好头。

  (晓航/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