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全责车主 照单获赔三者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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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4:29 法制晚报 | ||||||||
因开肇事车送伤员破坏了现场保险公司拒付车主全额保险金被诉法院判决—— 本报讯(记者付中)因司机开肇事车送伤员去抢救,破坏了事故现场,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借此欲拒付 车主第三者责任险全额。故车主池某将该保险公司诉至大兴法院。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大兴法院近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池某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 2004年2月,车主池某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支公司签订保险单,投保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 同年7月22日下午,池某的司机毕某在丰台区将行人孟某撞倒。尽管毕某当即将孟某送到医院抢救,但孟某仍死亡 。后大兴交警以毕某“未按照规定保护现场”为由,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随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支公司以事故责任属于“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措施”而引起 的扩大损失为由拒赔。同时,保险公司称可以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在池某一定要承担事故责任的前提下,按同等事故 原则考虑赔付第三者责任险额的一半,即2万5千元。 在法庭上,池某表示,司机未保护现场系急于抢救伤员所致,故保险公司拒付第三者责任险欠妥。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池某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内进 行理赔。现保险公司以投保车辆承担事故责任的多少进行赔偿,与道路交通法相违背,故不能作为抗辩依据。据此,大兴法院 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