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队长炮制冤假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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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31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南宁1月31日电广西河池市(原县级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队长黄庄生日前被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99年2月10日晚,河池市东江中学老师覃某与女友开摩托车途经东棉坳地段时,被两名歹徒用棍打倒,身中30多刀。歹徒抢走了他身上的100多元钱及一台BP机。经医院全力抢救,覃某脱险,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警方接到线索:案发当晚,原河池市东江镇的兰永奎和覃俊虎曾在案发地附近出现过,有重大作案嫌疑,便于2月26日、27日先后将他们传讯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3月2日晚,刑侦大队队长黄庄生安排4名民警(另案处理)审讯犯罪嫌疑人。民警们对兰永奎和覃俊虎拳打脚踢,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最终作出了抢劫、杀人的虚假供述。 在此案侦查过程中,口供与证据自相矛盾,疑点重重,但都没有引起黄庄生等民警的重视。1999年3月4日,黄庄生让民警带覃俊虎去指认“作案现场”,但覃俊虎指认错误。对于这一重大疑点,黄庄生认为是覃俊虎故意指错地点。覃俊虎口供中称抢得的BP机卖给了王某,而王某予以否认,这个疑点黄庄生也未重视。民警现场勘查找到了一个刀柄,恰巧又在兰永奎家中查获了一把没有刀柄的刀刃,民警擅自把刀刃插入刀柄,破坏了物证的原始痕迹。这个物证本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但黄庄生只把证物拿到农机厂询问工人就确定了刀柄与刀刃的“吻合”。 作案现场还发现两只皮鞋,其中一只长27.2厘米,而兰永奎和覃俊虎当时所穿鞋为24厘米,对此,黄庄生不让民警调查,由于管理不善,现场提取的皮鞋最终丢失。由于工作疏漏,现场勘查未发现被害人覃某装有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夹克外套,兰永奎和覃俊虎被逼供认“抢”到了覃某的行驶证、驾驶证并烧毁,但民警在“焚烧现场”并未发现任何焚烧痕迹和线索。实际上,覃某的夹克外套被他的哥哥从现场捡到,并交给了办案民警,里面正装着覃某的行驶证、驾驶证,但黄庄生没对这个重大疑点安排民警调查。 2000年7月,法院终审分别判处覃俊虎和兰永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就在两名无罪的人蹲监狱的时候,真凶却逍遥法外。制造血案的凶手牙韩胜、覃剑当年还是河池化工总厂子弟学校的中学生。 2000年8月,牙韩胜因压力和愧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很快覃剑也被抓捕归案。2003年6月,法院宣判覃俊虎、兰永奎无罪。同年7月,法院以抢劫和杀人罪判处牙韩胜有期徒刑12年,覃剑有期徒刑11年。同年11月,法院决定赔偿兰永奎和覃俊虎78425.80元和97798.3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