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南拟立法禁止鉴定胎儿性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42 新京报

  该省计生委已将条例草案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并向社会征集建议

  本报讯据《大河报》报道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综合治理河南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河南省计生委起草了《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报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并且公布电邮()向社会征集建议。

  据了解,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应当在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鉴定。

  实施机构应当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及时通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010-63190000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